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、集中民智、维护民利、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,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。人民群众以网络信息、电话、信函和来访等多种形式向各级国家机关、单位就国家治理、社会发展和个人权益等提出意见、建议,随时实现参与国家治理的权利,落实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保障了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。信访的低成本、便捷易行的特点,极大保障了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。
《条例》第一章总则,着重明确条例的立法目的、适用范围和信访工作的地位作用、指导思想、主要原则、工作要求,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总纲领和总要求。
《条例》第二章信访工作体制,对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作出新的界定,即党委统一领导、政府组织落实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、信访部门推动、各方齐抓共管。党委统一领导是构建新时代信访工作体制和格局的根本保证;政府组织落实是牵头组织各方力量贯彻落实党委的部署要求;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是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重要抓手;信访部门推动发挥着承上启下、协调左右、督促检查、推动落实的作用;各方齐抓共管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、形成化解矛盾合力的必然要求。五个方面有机联系,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。
《条例》吸纳诉访分离、依法分类处理等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制度改革成果,进一步优化了信访事项处理程序。总体思路是:个人和组织向各机关、单位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后,各级机关、单位按照“大口进入、分类处理”的原则,登记后甄别是否属于法定职责范围,并区分建议意见、检举控告、申诉求决等不同事项类别分类处理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导入不同途径处理。强调运用调解、和解等方式方法,多元化解矛盾纠纷。
《条例》第五章专门规定监督和追责,围绕谁来监督、怎么监督,追谁的责、怎么追责,构建起包括监督责任、监督机制、责任追究在内的较为完整的监督体系。
《条例》的出台是党中央、国务院领导同志坚强领导、精心指导的结果,是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的结果,也是全国信访系统共同努力的结果。《条例》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,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,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。